7月初,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關于2024年度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對做好2024年度全省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從申報人員范圍、申報途徑、評審專業、申報條件、申報程序及時間、申報材料要求、評審、公示及發證、傾斜措施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說明。個人申報時間2024年7月2日至7月23日。
圖源:北京衛健委
《通知》提到,本次申報條件和評審標準:醫療、護理、藥學、醫學技術、中醫藥、預防醫學、基層衛生、衛生科研等專業高級職稱的申報條件和評審標準,均按照《北京市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京人社事業發〔2023〕5號)執行。
未受聘擔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脫產攻讀研究生的時間不能計算為履職時間。
《通知》明確要求:注重醫德醫風的考核。將醫務人員在重大自然災害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表現作為醫德醫風考核的重要內容。用人單位須建立健全醫德醫風考核制度,將利用職務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財物或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等行為納入考核范圍。
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職稱評價工作有關政策如下:
向參加疫情防治的一線醫務人員職稱評聘傾斜
根據《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京衛發〔2020〕2號),參加疫情防治的一線醫務人員,可提前一年申報高一級衛生技術系列職稱評審或資格考試,優先推薦申報,優先評審。
對于參加疫情防治一線工作表現突出、獲得記功以上獎勵或獲得相同層次以上表彰的醫務人員,在職稱層級內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級專業技術崗位。晉升職稱、晉升崗位等級均不受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將醫務人員參加疫情防治的工作成果和貢獻列入職稱評價指標,作為加分項。疫
情防治經歷可視同為一年基層工作經歷,視同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學時學分。對于援鄂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一線醫務人員,在上述政策基礎上,開辟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可直接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或資格考試。
一線醫務人員是指疫情防控期間按照政府統一部署、衛生健康部門調派或醫療衛生機構要求,直接參與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線工作,且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接診、篩查、檢查、檢測、轉運、治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以及直接進行病例標本采集、病原檢測、病理檢查、病理解剖的醫療衛生技術人員。一線醫務人員申報高級職稱需填報《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線醫務人員鑒定表》。
本市集中開展核酸檢測期間,直接參與核酸采樣、檢測、預防接種和院感防控工作的醫療衛生機構、疾控中心醫務人員,其工作時間可三倍計入下農村基層以及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的時間。一線醫務人員認定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
基層衛生專業職稱的有關政策
單獨制訂基層衛生專業高級職稱基本標準條件,重點評價其服務基層水平、接診量和解決基層實際問題能力,突出實踐和實操能力考核,將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專題報告與病案分析,新技術新項目推廣與應用,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次數,健康檔案管理數以及履行相應公共衛生服務職能、處理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等工作情況作為職稱評價重要內容。取得基層高級職稱僅在基層使用或基層流動時有效。
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根據自身和單位實際情況,本著自愿原則自主選擇申報基層衛生或非基層衛生專業高級職稱。
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有關職稱政策
根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職稱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23〕10號)精神,激勵專業技術人才扎根基層,在區以下衛生事業單位開展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
對在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滿30年且中級職稱取得滿10年,仍在診療一線崗位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加大職業道德、考核結果、基層服務水平、群眾認可度等方面的權重評定高級職稱。“定向評價”采取單獨分組、單獨評審的方式,取得的職稱限定在本區內有效。“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高級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專崗專用,不占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與常設崗位分開設置、單獨管理,并向鄉鎮衛生院傾斜。
落實對口支援基層衛生服務有關規定
按照《關于城市醫生在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前到基層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京衛人字〔2003〕37號)和《關于城市醫生在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前到基層服務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京衛人字〔2004〕38號)要求,城市醫生晉升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之前必須到基層衛生單位累計工作服務1年(即晉升副主任醫師必須到基層農村服務40周或200個工作日,晉升主任醫師必須到基層農村服務36周或180個工作日)或到89個邊遠山區半山區鄉鎮基層衛生單位累計工作服務8個月。
按照《對口支援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實施方案》(京衛醫字〔2007〕45號)要求,各支援醫院臨床科室中級及以上職稱的醫務人員,自2007年起,每年必須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的服務。對無故拒絕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或沒有按時完成規定的每年下社區服務15天任務的人員,不能晉升職稱。
對積極下社區并按要求圓滿完成任務并受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居民好評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職稱。2020年至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因實際工作需要,無法完成下社區服務15天任務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說明材料,可免提供該年度下社區服務的證明材料。
申報人提交到基層農村、社區服務的證明材料,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對于傳染病防治知識考核的要求
根據2005年北京市衛生工作會議精神,首都所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都要學習掌握重點傳染性疾病防治知識,每人每年學習不得少于20個學時。在本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答辯中,各專業答辯評議組將繼續考核申報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并作為職稱晉升和職務聘任的必備條件之一。自2017年起,傳染病培訓合格證明可在北京市繼續醫學教育管理系統下載、打印,并由各單位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認定。
建立特殊優秀人才晉升通道的規定
對在醫療衛生領域有重大突破、作出重大貢獻,或者急需緊缺的海外高層次留學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適當放寬學歷、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可破格申報高級職稱。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人員開辟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可按有關規定破格申報高級職稱。對獲得特殊獎項、取得突出業績、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開通破格晉升通道。符合破格條件的申報人,有關單位要嚴格把關,經單位推薦委員會推薦后,區、市衛生健康委進行審核。《北京市職稱破格申報表》和破格申報材料電子版由申報人上傳至申報系統中,紙質版和破格人員情況匯總表由單位、區衛生健康委于8月31日前報送市衛生健康委干部人事處。
對于使用引進或研發新技術、通過推薦信破格的人員,有關單位要詳細填報其新技術創新有關情況、佐證情況、是否主要完成人以及推薦晉升的主要考慮,務必清晰明了、證據確鑿并經得起推敲,確保引進或研發新技術填補本專業我市空白,確保本人是主要完成人。此類破格人員需要先通過破格資格答辯后,再進行專業答辯和評審。
暢通各類人才職稱評價渠道的政策
為調動編外人員工作積極性,編外人員申報職稱時推薦和晉升標準與編內人員一視同仁、統籌考慮。要以編外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為基數,以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為標準,測算本單位編外人員的的申報指標,并報職稱主管部門核準,編內編外人員的申報指標不得挪用。編外人員較少且編外人員申報指標緊張的醫療衛生機構,可經主管部門及時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請示匯報。各區衛生健康委要主動與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工作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聯系反饋。
暢通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晉升渠道,結合申報人所在醫療衛生機構的規模、專科特色,重點考核其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專業技術水平,在科研、教學方面適當放寬條件。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人員申報正高級、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須經單位考核和人事檔案所在地的人才服務機構審核,由醫療機構所在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并出具委托函,報送市衛生健康委參加評審,可暫免到農村基層、社區服務。
關于對工作業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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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網上申報和單位上傳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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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上傳材料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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